 |
江苏发行网 >>> 文化新闻 |
 |
| 南京博物院、市博物总馆入选全国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试点单位 |
|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4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211 次 进入论坛
|
|
近日,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公布全国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出92家单位作为全国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江苏共有两家文博单位入选,分别是南京博物院和南京市博物总馆。
根据《通知》要求,试点单位将在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文化产品开发模式。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文物单位依托馆藏资源,结合自身情况,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重点探索通过博物馆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投资设立企业,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
《通知》还提出参照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有关政策,完善引导扶持激励机制。探索将试点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业绩挂钩,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可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并可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对在开发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按规定予以奖励。
作为文物保护利用的创新探索,我市也在积极推动文创设计与馆藏文物资源结合,用创意设计激活藏品资源,让沉寂在库房里的文物在百姓生活中“活”起来。
去年8月,南京市博物总馆启动第一届文化创意衍生品设计大赛,共征集到353件以馆藏文物为元素创作的优秀作品,并获得27件获奖作品的版权授权。各文博场馆根据自身特色,开发出一批深受公众喜爱的文创产品。
比如,六朝博物馆围绕六朝文物资源开发的“瓦小当”糕点、六朝魔方、瓦当纹冰箱贴;江宁织造博物馆推出的“繁花”蜡笔、“红楼梦人物”丝绸杯垫等“梦中红楼”系列产品;根据南京城墙历史文化研发的大明茶砖、永乐压手杯等文创产品,凭借新颖的设计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迅速走红。
今年1月,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促进博物馆文创产品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和鼓励博物馆充分利用馆藏文物资源,提高博物馆文创产品的设计开发水平。我市还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加大对文创产品开发的财政扶持力度,明确将博物馆门票收入的20%用于文创产品开发,并纳入博物馆年度部门预算。
市文广新局局长刁仁昌介绍,我市文博单位将围绕自身及其文化产品的独特性打造文创品牌,同时与专业设计团队及高校交流合作创建研发团队。目前,市文广新局正在着手完善文创产品营销体系,创建南京“大观园”文创商店品牌标识。届时,“大观园”文创商店总店将设在江宁织造博物馆,市博物总馆各分支机构开设分店,同时开拓网络销售渠道,结合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立体化推广。
资料来源:南京日报
相关阅读:
南京博物院是中国三大博物馆之一,位于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321号,其前身是1933年蔡元培等倡建的国立中央博物院,是中国创建最早的博物馆、中国第一座由国家投资兴建的大型综合类博物馆,是大型综合性的国家级博物馆、全国综合性历史艺术博物馆。现为国家一级博物馆、首批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南京博物院占地13万余平方米,为“一院六馆”格局,即历史馆、特展馆、数字馆、艺术馆、非遗馆、民国馆。另全院设“六所”的研究部门,即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研究所、古代建筑研究所、陈列艺术研究所、非遗保护研究、古代艺术研究所。
截止2010年,南京博物院拥有各类藏品42万余件(套),馆藏数量居中国前三,上至旧石器时代,下迄当代;既有全国性的,又有地域性的;既有宫廷传世品,又有考古发掘品,还有一部分来源于社会征集及捐赠,均为历朝历代的珍品佳作和备受国内外学术界瞩目的珍品。青铜、玉石、陶瓷、金银器皿、竹木牙角、漆器、丝织刺绣、书画、印玺、碑刻造像等所有文物品类一应俱有,每一品种又自成历史系列。
|
 |
留言信息: |
 |
 |
请您留言: |
 |
 |
注意事项: |
-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 苏ICP备10223332号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您在留言板发表的作品,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25-51861377 举报邮箱:1720601057@qq.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