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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非遗大师汇”揭牌,首批展示10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精品力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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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0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162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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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上午,“常州非遗大师汇”启动仪式在常武购书中心正式举行。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建德,市文广新局党委书记、局长荣凯元,市科协主席宋平,市文广新局副局长严旭华,市民政局副局长杨铁,市非遗促进会会长黄欣,副会长徐进,常州工艺美术协会会长萧剑波等参加了活动。
“常州非遗大师汇”首批陈列了全市8个省级以上非遗项目、10个代表性传承人的精品力作。“透过非遗大师们的精湛技艺,我们不仅看到了他们扎根传统、甘于清苦、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同时也充分彰显了常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和现实魅力。”荣凯元在致辞中说,“11月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草案)》,将于2018年初正式颁布实施。市文广新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做好非遗保护传承工作,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非遗、聚力非遗、共建非遗的浓厚氛围,让常州非遗的魅力充分彰显起来,普及起来,传播开来,努力开创非遗保护传承的崭新局面,让老百姓拥有更多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我市现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1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3项、省级名录项目53项、市级名录项目128项,县级名录项目342项。近年来,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会积极探索非遗建立行业标准和打造非遗品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非遗交流展示,并将特色非遗有机植入历史文化街区业态布局,不断加强非遗宣传,推出微信公众号等,有效提升了常州非遗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资料来源: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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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公约所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1、 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表演艺术;3、 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 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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