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有关处室、各市出版物发行业协会:
根据《江苏省“双优诚信”书店评选办法(暂行)》有关规定,江苏省“双优诚信”书店评选每两年进行一次,至此已连续评选了三届。受省新闻出版局委托自第三届起,全省“双优诚信”书店评选工作由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全行业的诚信建设,促进市场繁荣和产业发展,经研究,第四届“双优诚信”书店的评选活动自即日起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评选工作按照《江苏省“双优诚信”书店评选办法(暂行)》进行。
二、本届评选工作的推荐组织单位为各市发行业协会(未成立协会的市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推荐)。
三、本届评选年度为2009—2010年,参评单位须为在此评选年度内符合评选标准的各类所有制书店。
四、本届“双优诚信”书店评选工作采取省、市、县三级评选,好中选优。推荐至省级参评单位为60家,最终评定省级“双优诚信”书店为50家。
五、根据各市出版物发行网点数量及出版物发行业发展状况等综合因素,经江苏省“双优诚信”书店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各市推荐参评名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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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
无锡 |
徐州 |
常州 |
苏州 |
南通 |
连云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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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5 |
4 |
5 |
7 |
7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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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 |
盐城 |
扬州 |
镇江 |
泰州 |
宿迁 |
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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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 |
4 |
3 |
2 |
2 |
60 |
六、各市推荐参评单位时请结合年检情况及社会反映,推荐本辖区内经营业绩优良、服务工作优质、经营诚信度高的书店。并根据好中选优原则标明推荐顺序号。
七、被推荐单位须报送先进事迹材料,内容包括:遵纪守法、经营业绩、两个效益、内部管理、优质服务、社会评价、诚信经营、回报社会等做法及经验。
八、填报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时请一律用A4纸打印,字体为仿宋小三号。推荐单位在推荐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后须加盖公章。先进事迹材料须加盖参评单位公章。
九、各参评单位须提交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十、第四届江苏省“双优诚信”书店评选时间为2011年8月—10月。10月15日前请务必将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五份寄送至江苏省“双优诚信”书店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过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十一、在寄送推荐材料的同时,请将推荐表及先进事迹材料的电子文本发送至jiangsufx2007@163.com,空白推荐表的电子文本可至我会门户网站协会动态栏下载,网址:http://www.jsfxw.com 。
十二、推荐材料寄送地址:南京市高云岭56号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秘书处,邮编:210009。联系电话:025-83361842(传真),联系人:董 鑫、曹大娣、宋 洁。
请各市行业协会和评选工作组织部门高度重视本届江苏省“双优诚信”书店评选并指定专人负责,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对参评单位报送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并及时将推荐材料报送我会。
附件:1.江苏省“双优诚信“书店评选办法(暂行)
2.江苏省“双优诚信”书店推荐表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双优诚信 书店 评选 通知
抄 报: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省新闻出版局、省民政厅。
抄 送:江苏凤凰新华书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报刊发行局。
江苏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1年8月22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