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视率是衡量观众满意度的重要指标之一,那收视率和观众满意率能画等号吗?显然不能。收视率并不等于满意率,只用收视率来评价一个媒体的好坏,不仅片面,而且危险。
把收视率等同于利润率,把电视台等同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这种“唯收视率”的不良倾向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化过程中特别需要警惕。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媒体提供的是公共产品,因此,必须把公众利益放在高于经济利益的位置。即使在媒体私有占主体的西方社会里,媒体也无时无刻不受到政治、文化等非市场因素的制约。而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媒体的公有性质更加鲜明,办报纸、电视、广播、网站都不能仅仅以营利为目的。任何媒体产业化的进程都绝不能放弃对社会责任的坚守,否则这种产业化只能以失败告终。
如果说,收视率是现代传播给电视工作者送来的礼物,那么我们更应该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它。同时也应该创新节目评价体系,将导向、格调、品位、思想等因素纳入其中。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生活,发扬党的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以创新的形式向群众传播党的创新理论,对热点、难点不回避、不粉饰,加强舆论监督,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鼓与呼,充满这样节目的电视频道即使一开始收视率不高,但只要坚持下去,一定会赢得群众的肯定,一定会既赢得收视率又赢得满意率。
(11月3日 《光明日报》 吕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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