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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届扬州市广场舞大赛在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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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9月30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218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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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首届“绿杨人家”社区艺术节闭幕式暨“舞动扬城”广场舞比赛、第八届扬州市广场舞大赛在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举行,来自各县(市、区)广场舞队伍千人共舞,万众同歌,祝福祖国,赞美家乡。扬州市博爱艺术团和扬州老干部艺术团的秧歌舞《长征组歌·到吴起镇》、扬州市舞蹈家协会国标舞表演队的国标舞《为祖国干杯》等6个代表队荣获中心舞台编创舞蹈金奖,7个队荣获银奖,10个队荣获广场表演区规定舞蹈最佳,13个队获得优秀,4个队获得扬州市广场舞示范点,2个队被评为广场舞星级示范点。
此次社区艺术节是2016年市委市政府民生“1号文件”确定的重要项目之一,也是市文广新局最新推出的一项品牌文化活动。艺术节自3月份启动以来,经过社区选拔、各县(市、区)初赛、市级决赛,共有近480支团队、近万人参加比赛,评选出了一批优秀的团队和作品,覆盖了主城区各个社区,吸引了上万人参与,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社区团队,社会影响范围广,辐射带动作用强,进一步推进了公共文化活动品牌化、纵深化发展。
资料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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秧歌是中国(主要在北方地区)广泛流传的一种极具群众性和代表性的民间舞蹈的类称,不同地区有不同称谓和风格样式。在民间,对秧歌的称谓分为两种:踩跷表演的称为“高跷秧歌”,不踩跷表演的称为“地秧歌”。近代所称的“秧歌”大多指“地秧歌”。秧歌历史悠久,南宋周密在《武林旧事》中介绍的民间舞队中就有“村田乐”的记载,清代吴锡麟的《新年杂咏抄》中明文记载了现存秧歌与宋代“村田乐”的源流关系。
2006年5月20日,秧歌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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