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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年9月6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1657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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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目的 为在全省出版物发行行业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主旋律,倡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优良行风,引导出版物经营单位在本行业中争创优质服务和优良业绩,促进全省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繁荣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在全省出版物发行行业深化出版物发行体制改革,多发书、发好书,繁荣出版物市场,为实现我省“两个率先”发展目标做贡献。特组织评选以“优质服务、优良业绩、诚信经营”为内容的江苏省“双优诚信”书店。 二、评选对象 1、江苏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 2、从事出版物经营两年以上、有固定门店并正常营业,持有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各种所有制书店。连锁经营组织以门店为单位参评。 3、遵纪守法,在评选年度内未受到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处罚的书店。 三、评选标准 1.坚持方向,服务社会。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牢固树立“两个效益”的思想理念,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先进文化的传播者,满足多元读者需求,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回报社会,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 2.遵纪守法,照章纳税。遵守出版物发行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参加法规培训,按时进行年检登记,自觉照章纳税;做到不从非法渠道进货,不销售非法出版物、盗版出版物和违禁出版物,不参与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及盗版、盗印等一切非法出版活动,不违规经营。 3.业绩优良,效益突出。出版物品种丰富、备货充足、结构合理;评选年度内各项经营指标在本地区同类书店中处于领先地位,效益显著。 4.优质服务,读者满意。店标醒目,店堂整洁优雅,书架、书柜布局合理;分类准确、标志明显,服务热情、礼貌待客,有周到的服务措施、丰富多彩的营销活动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 5.诚实守信,注重信誉。遵守社会主义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重合同,讲信誉,不拖欠书款,无商业欺诈行为,在同行业及社会公众中享有良好信誉和形象。 四、评选组织 江苏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出版社发行工作委员会、国有书店工作委员会、非国有书店工作委员会,分别成立评选推荐办公室,按照分管范围,负责受理相关单位申请,组织评议推荐工作。(由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纪委驻省新闻出版局纪检组及工商、税务管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和发行行业协会代表、媒体代表、读者代表等组成江苏省“双优诚信”书店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新闻出版局出版物发行管理处。) 五、评选程序 1.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所有参评单位都必须经当地县、市新闻出版物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分别向三个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请。(省、市、县三级评选的方式进行,省级“双优诚信”书店最终评定名额由省新闻出版局、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确定,市、县级“双优诚信”书店评定名额由各市、县新闻出版局(协会)确定。) 2.经三个专业委员会评议同意,向省发协推荐。(各市新闻出版局根据评选标准向评委会办公室推荐参评单位,按规定填报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附先进事迹材料,并排列出顺序号上报。评委会办公室负责材料审查及实地抽查。) 3.省发协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评先工作。(评委会办公室在材料审核、综合分析和实地抽查的基础上确定参评单位名单,与媒体联合组织社会评选,接受公众投票,最终由评委会评定获奖单位并报省新闻出版局党组批准。) 4.评审结果确定后,由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举行颁奖仪式,向双优诚信单位分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并在有关报刊及网上公布获奖单位名单。(被评为“双优诚信”书店的单位,由省新闻出版局授予奖牌及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公布。) 六、评选时间 “双优诚信”书店评选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与当年年检登记工作相结合,评选时间原则上为每年一季度,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推荐材料与年检汇总材料同时上报。在进行材料审核、实地抽查,组织评选后确定评选结果,召开表彰大会。 七、评选要求 开展“双优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对于弘扬正气、鼓励先进、规范出版物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有组织、按步骤认真抓好此项工作。在评选工作中,申报单位上报材料要真实、准确,管理部门要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把关,真正评出在本行业具有先进性的“双优诚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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